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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交易调查:利用社交平台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吗)

澎湃新闻记者 范佳来

“戒烟保护套”“电子烟充电器”“电子雾化”......屡禁不止的电子烟线上交易,正在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各大电商、社交品台上均有商家在售卖电子烟,且方式隐蔽,采用各种擦边球词汇或者视频图片来躲避审查。

2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电子烟店铺、销售网站等应及时关闭。

2021年12月公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从电商引流至微信交易,“年龄门槛”成摆设

“是买家吗?加你微信,具体微信说。”

在拼多多一家店铺中,澎湃新闻记者打开一款注明“电子烟弹仓盒”的产品,并向客服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售卖,客服表示具体信息不便透露,要先下单再详细解释。

记者下单后,立即接到电话,对方在确认记者的身份后,要求不在电商平台的聊天窗口中对话,而是要添加微信交流。

打开该店主的朋友圈,均是各品种电子烟的售卖信息。随即,他给记者发来一系列品种的电子烟视频和图片,表示:“截图询价。”

客服称“加微信交流”,朋友圈均为电子烟销售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会弹出“绿网计划”提示,显示法律规定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但相似的关键词不会受到监管,搜索“悦刻5代”“戒烟套”“dzy”“电子雾化”等,会有大量销售电子烟的店铺弹出。

和电商相比,部分社交平台的交易显得更大胆。以Soul为例,记者在聊天框中搜索“电子烟”,发现大量以“电子烟”为ID的用户公开在个人主页售卖电子烟。根据搜索记录,记者还加入5-6个以电子烟命名的群聊,群内主要交流电子烟线上交易的具体信息。

Soul上的电子烟交易群

同时,记者在探探、虎扑、豆瓣等多个社交平台上都找到了电子烟销售的相关信息,均在个人主页上明确暗示有电子烟销售。

豆瓣上的电子烟卖家均在首页附有微信号/二维码

虎扑上的电子烟卖家

探探上的电子烟卖家

无论是电商还是社交平台,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平台均是引流方,最终交易方式还是通过“加微信”进行。一位Soul上的电子烟卖家告诉记者,这是因为许多平台对收款码有所监管,只能通过微信转账实现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线上禁售令”设立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但是在记者冒充买家咨询时,“年龄门槛”形同虚设。没有一位卖家咨询记者的年龄,甚至当记者直接向多位卖家表示自己未满18岁时,对方也不拒绝销售,而是笑称:“假装没看到。“

记者称自己不满18岁,卖家表示“我没看到”

甚至有卖家建议记者可以利用年龄优势,在学校读书期间,通过线上进货,将电子烟卖给同学:“很好卖的。”

线上电子烟交易呈“团伙化”,200元入会费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的电子烟线上交易,相比散乱无章的个人卖家,呈现团队化、规模化的特点。

在电子烟交流群中,记者表示:“我也想做这个生意,有人愿意带带我吗?”多位卖家给记者发来私信,均表示愿意吸纳“入会”,但是前提是交200元会费。

“会费不是交给我,是交给上面的人。”卖家“小胡”(化名)表示。交纳会费后,记者就能从小胡处进货,至于能挣多少钱,“全部看自己本事”。

电子烟线上交易已形成团队

小胡“指点”称,除了线下卖给熟人,线上售卖也是重要渠道,比如抖音、快手等平台均可以悄悄售卖电子烟。“抖音抓得紧,我最近刚被封号,推荐用快手。”

逃过审查的方式是,不在文案和个人介绍中提到“电子烟”相关词语,而是用视频、图片等形式表达,随即他给记者发了大量电子烟小视频供参考。“这些都是团队里多个号试验得出的经验。”

卖家称线上销售有“技巧”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抖音、快手显示,通过关键词搜索,确实难发现电子烟销售的踪迹,但在一些电子烟相关视频的评论区,有大量公开的线上交易,许多卖家会询问“要买吗”“我这里有货”“保真”,而点开卖家的主页,往往没有文字介绍,仅仅有一个微信号,或是只有视频。

短视频平台评论区的电子烟交易

小胡表示,电子烟销售有明确的地下网络,通过会长,再到下级,一层一层递进,每一层都会从中赚取差价,最后才到消费者。但是团队之间彼此没有联系,只有进货和出货方有所接触,他也不认识会长是谁,但是一些公用资料会在会员之中流传。

他给记者出示了电子烟进货的报价单:以YOOZ Zero 二代系列为例,单杆进货价为130元,官方售价则为248元-278元不等;悦刻五代系列,进货价为每杆150元,官方售价为268元。具体出货价可由自己决定,但普遍超过200元。

卖家出示的电子烟“进货价格”

电子烟“禁售令”落实难:数码还是烟草产品,未有明确定义

在监管层面,国家一直在严控、严抓电子烟的非法交易。从2018年开始,国家已针对电子烟行业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禁止网上销售电子烟等,2019年电子烟更是遭遇“全网下架”。

去年12月2日,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信息显示,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对电子烟产品实行登记制度。电子烟产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前,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另外,《管理办法》还提到,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尽管监管“重拳出击”,为何电子烟线上销售依旧屡禁不止?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季立刚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执行难的原因是多元的。首先,对相关禁令的理解不一,造成了市场主体的误读。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何为“电子烟”以及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具体操作要求。

对于电子烟的属性究竟是数码产品还是烟草产品,目前尚未有明确定义。部分商家宣称自己卖的是数码产品。电子烟产品由“烟具”和“烟弹”组成,只要不销售烟弹,似乎就和电子烟撇清了关系。目前,如何界定什么是电子烟的国家行业标准尚未出台,相关部门仍在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和论证,推动出台规范引导电子烟行业有序发展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然而必须明确,国家尚未出台电子烟标准规范,不能成为商家打擦边球的机会。

其二,社会对电子烟产品危害认知不足。《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中指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电子烟被视为香烟替代品,很多地区均出台了控烟法规,但电子烟产品却不在其列。去年10月,深圳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法规条例范围,电子烟与传统香烟同等对待,在电子烟规范监管方面有了新的实践。

其三,对于禁售电子烟的法律责任规定未予明确,《通告》中未对平台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本质上仍是一种软约束。

律师:未下架电子烟的平台需承担责任

类似淘宝、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需要对非法销售电子烟承担怎样的责任?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多位律师,均表示未尽到监测、劝阻和制止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义务的销售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认为,平台有义务审核商家的各项经营资质,对不符合经营范围的商品不能上架,或者在发现商家违法经营的,要及时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

“隐性销售的行为一般来说能够避过平台的审核,但平台也应该通过巡查等方式主动清理非法内容,或者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接到投诉后也要及时处置。”

他提到,对于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不同平台主体决定:以电商为例,如果电商平台没有对商家履行资质核验义务或未及时处置违法经营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短视频平台上部分用户发布的涉嫌违法经营的内容,可以适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监管,如果平台没有履行义务,可能被网信部门约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微信交易电子烟、或是在朋友圈贩卖电子烟,目前法律上未能有统一认定。“朋友圈比较特殊,相比短视频平台,朋友圈相对来说属于私人空间,不属于平台,所以微信也不能直接干涉朋友圈内容。”夏海龙表示,如果用户长期、大量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在发生纠纷时,是很有可能被认为属于经营者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

2021年11月,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截止目前,对于电子烟的监管细则尚未出台。

季立刚建议,未来,应当妥善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与行业标准及行业细则,建立合理的行业准入机制,构建完善的产品质量体系与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推动电子烟行业的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是冬冬 图片编辑:乐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