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售假网络烟?(书店售假网络烟违法吗)
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怀宁县其经营的书店内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今年6月,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刘某某无证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怀宁县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今年1月份,怀宁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依法对刘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硬中华香烟212条、软中华香烟20条、大中华细支香烟1条、黄山新制皖烟26条、白沙(和天下)香烟3条、钻石(荷花)香烟1条,货值共计9万余元,经相关机构鉴定,查获的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香烟。经查实,刘某某自2016年开始将其从网上购买的卷烟以每条稍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出售,至案发,刘某某销售香烟所得款共计10万余元。
(曹晓群 记者 张培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