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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通报违规案例(邵东通报警示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7日讯(记者 肖霄)近日,邵东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和2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邵东县林业局营林站站长宁志兵收受服务对象香烟的问题。2017年11月,宁志兵在为简家陇镇友谊村村民姚某办理《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收受姚某赠送的一条“和天下”香烟烟卡和三条“皇家礼炮21响”香烟,共折合人民币1900元。2018年10月,宁志兵退缴全部违纪所得。2019年2月,宁志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邵东县火厂坪镇朱子山小学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7年下学期和2018年上学期,时任朱子山小学校长何林权、总务主任葛顺才、教导主任苏彬、工会负责人杜新文违规使用学校食堂剩余资金9.17万元设立“小金库”,并以“开学红包”“期末福利”等方式发放给教职员工,人均分得0.47万元。此外,何林权、葛顺才还存在公款吃喝、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接受异性有偿陪唱等违纪问题。违规违纪资金已按有关规定收缴、清退到位。2018年12月,何林权、葛顺才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苏彬、杜新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1、邵东县皇帝岭林场扶贫工作人员刘早健、刘铜祥,高坡村支部书记杨辉明在贫困户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7月,高坡村杨某茂一家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2016年,杨某茂一家先后购买县城商品房一套和小型汽车一辆;刘早健、刘铜祥、杨辉明未及时掌握情况,导致杨某茂一家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并在2017年6月违规领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8万元。2018年6月,刘早健、刘铜祥、杨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2、邵东县仙槎桥镇青石桥村支部书记王桂林、村委委员王丁成虚报危改户,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李德高、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工作人员刘闽东在危改调查审核时未认真履职的问题。2016年6月,为化解村民谢某、张某之间的矛盾,原平阳村(现合并为青石桥村)村委会在明知谢某夫妇明显不符合邵阳市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对象“经济特困性、住房唯一性”的标准的情况下,由村支部书记王桂林、原平阳村主任王丁成将谢某虚报为家庭人口4人、农户贫困类型为其他的无房户,向仙槎桥镇政府申报80平方米安置房。时任驻村干部李德高未能正确履职及时发现村干部虚报谢某危房改造资料的问题,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人员刘闽东未认真调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谢某通过了仙槎桥镇政府的审核和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审批。2016年12月1日,安置房建成并交付谢某使用。王丁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王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丁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德高、刘闽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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