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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老板销售假烟被惩治(超市老板销售假烟被惩治视频)

网络联系买卖假烟,

小小超市暗藏玄机。

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件详情

2016年底,被告人徐某在滁州某小区开了一家超市,主要经营烟酒和生活日用品。一天,徐某的微信里一位名为“A小鑫香烟找代理X”吸引了他的注意,他主动加上对方为好友。二人展开了深入密切的交流联系,果不其然,“微信代理”告诉徐某他可以提供超低价格的“卷烟”,至于是真是假,徐某心知肚明。但“利”字当前,两人很快做出约定:每件假冒的“中华”香烟价格300元1条、假软盒玉溪和假软盒软云香烟以130元一条购进。截至2018年9月,徐某多次向假冒卷烟卖家汇款共计68646元,将其出售给其朋友、亲戚等人共计牟利50700元。

2018年10月,公安机关在徐某经营的超市内现场查获疑似假云烟(软珍品) 11.4条、疑似假硬中华香烟0.7条。经依法鉴定,查获的上述香烟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购买并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从事商业行为,获取利润虽是第一要务,切莫因面前的暴利而蒙蔽双眼,贪图一时之快,一定要诚信经营、合法致富。

END

来源:南谯法院 王中杰 姜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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