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鹿与红金的比较(金鹿哪种造型比较好)
日前,“青岛城市档案论坛”公众号发布了苏家良先生一篇文章,就“金鹿”烟的由来,澄清了相关事实。读后仍觉疑惑,特提出下列问题愿与苏先生和各位师友商榷。
一、“金鹿”烟标最早是否经过了商标注册?
苏家良先生的文章(以下简称“苏文”)开头指出,“金鹿”牌卷烟是1971年开始生产的。因为正值文革,“所有卷烟牌号都是不用注册和登记的”。但1984年发现上海卷烟厂也生产“金鹿”,于是两家卷烟厂就“金鹿”商标所有权发生争执。作为权宜之策,才引发“蓝金鹿”与“白金鹿”新牌号的诞生。
需要提及的是,商标所有权之所以会产生争执,必然是商标权利的所属出现了一方受到侵害才有可能诉诸公堂的。既然青岛厂对“金鹿”商标既未注册、又未登记,而恰恰是上海厂早在1971年进入香港市场时就已注册,那么上海厂在主张商标所有权时自然占据优势。当然,在香港注册的商标是否适用于大陆并受保护,则是另外一个话题。
二、“金鹿”香烟的商标何时又注册成功?
关于“金鹿”商标,在赵玉华、苏家良主编的《青岛卷烟厂烟标集》中(以下简称“苏著”)有明确记载,即“金鹿牌卷烟是1986年第一次注册,注册号262075”。这里是否指1984年青沪发生争执后,“在中烟总公司斡旋协调下”(苏文)达成协议,即“金鹿”归上海、青岛派生“蓝白”解决方案后,在极短时间内,青岛主张“金鹿”的商标权又得到了支持呢?“注册号262075”的详细资料未再查询,笔者不敢妄言。
从“发生争执”到“互不相让”,从“香港注册”到“必然败诉”,看不出这到底是是一段真枪实弹还是一场无声之争。
三、青岛“金鹿”与上海“金鹿”到底有怎样的关联?
按照“苏文”引述“青岛卷烟厂流传一种说法”,是上海卷烟厂从东北考察的归途中路过青岛而发现了“金鹿”,便在返回上海后自行改动、变“青鹿”为“沪鹿”的。若青岛厂并未注册商标,那也无须争执。先来后到总归是游戏规则,捷足先登更是望尘莫及。但事实是否就是如此呢?在“一种说法”之外,是否还隐含着第二种、第三种说法呢?万事皆有可能。
“苏文”的另一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即搞清青沪两厂“在时间上谁更早一些”使用“金鹿”的。如果是上海路过青岛发现了“金鹿”,那自然是青岛在先,这与“即使确定了也毫无意义”不能同日而语。如果是青沪不分先后地创造了各自心中的一只“金鹿”,那青岛卷烟厂流传的“一种说法”最多就是自作多情,或道听途说、或无稽之谈。
四、“金鹿”与“蓝金鹿”之间是否存在描述上的混淆?
“苏文”中提到,蓝色的“金鹿”从“七一年开始,一直到九四年的二十五年中,年年生产”。而“苏著”在“金鹿”烟标之下,也有一句“蓝金鹿从1971年到1994年的24年间,年年生产,且产量很高,曾出口俄罗斯”。此处的蓝色的“金鹿”(苏文)和“蓝金鹿”(苏著)疑似“金鹿”混用。以1971年为坐标原点,只有“金鹿”存在的可能。如果特指“底色是蓝的”和“底色是白的”两种“金鹿”烟标,似乎又没有提供这两枚烟标的配图,一时难以想象蓝底与白底“金鹿”到底是何种式样。
另外,此处的“俄罗斯”应为九十年代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苏联时期是否有“金鹿”或“蓝金鹿”出口该国,也需再为核准为好。之所以纠结于“俄罗斯”,是想推断出口之鹿到底是“金鹿”还是“蓝金鹿”,出口时是否有商标注册的硬性要求,以有别于上海厂之出口“金鹿”至香港或经香港转口的情境。
五、青岛卷烟厂何以使用上海的“红金”商标?
“苏文”之后,笔者做了一段留言:上海的“金鹿”在图案、文字、色彩等方面跟青岛的“金鹿”完全不同。如果是被迫更改为蓝白替代,只能说当时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反过来讲,青岛厂又是完全照搬了上海的“红金”、只使用“人民会堂”替代了上海版的椭圆内图形,那为什么上海没有来追究青岛产同名“红金”的香烟牌子和设计图形的侵权呢,是否也值得细究。
按照“苏著”中“红金”烟标的文字说明,青岛卷烟厂1966年开始使用此牌号。然而“红金”在解放初期,即是上海使用的一款“红遍全国”的知名商标和市场极大的畅销卷烟。青岛卷烟厂何以径自使用并注册成功,以至并未受到任何追诉呢。且在“苏著”中还有记述,青岛“红金”的“注册号126405,注册日期1979-10-31”。与“金鹿”商标在绝路上被逼出了个“蓝白”之路,这是否是“以金代鹿”或“以鹿换金”的选择性和前瞻性“柳暗花明”呢。
青岛“红金”的背景故事和幕后史实,有待借助“金鹿”契机去进一步探求和挖掘,让流传的一个个说法从属于一段段真实历史场景的还原与再现。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本文作者为青岛火花收藏爱好者张勇先生,近年专注于青岛火柴工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