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2起违纪案例通报(渝水区纪检监察通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现将近期渝水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渝水区住建局原招标办主任习小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1月,习小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一箱泸州老窖白酒和两条金圣青花瓷香烟折合共计2500元。习小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习小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渝水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丽景社区党支部党员简新华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问题。2020年1月,简新华为感谢渝水区农粮局原行管股股长彭震在“中国好粮油”项目补贴上对他的关照,分别于2020年1月和6月送给彭震现金共计5万元。2023年4月,简新华被开除党籍。
(来源:新余日报综合清廉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