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烟价格表 > 控烟应禁止“茶烟”(控烟禁止吸烟简笔画)

控烟应禁止“茶烟”(控烟禁止吸烟简笔画)

随着对电子烟的监管趋紧,最近在一些电商平台,“三无”茶烟开始露头。它们“碰瓷”品牌香烟,打“擦边球”公开售卖。为了既不违反网上禁止售烟的相关规定,又能牟取暴利,这些卖家不但声称是“海关查获的走私烟”,而且通过掺入所谓的水果味,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暗藏诸多风险。

山寨茶烟披上多层伪装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过,禁不住利益诱惑,在一些电商平台,有商家隐蔽地售卖所谓的卷烟产品。只不过此卷烟产品并非真正香烟,大都为茶烟假扮。

半月谈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香烟”“卷烟”“电子烟”为关键词,并未搜索到相关商品。但根据知情人士介绍的技巧,将关键字更换为“姻”“焑”后,立马跳出许多商品信息。

仔细浏览会发现,网店出售的香烟大都自称为“原厂出品”“口岸处理库存”,图片外包装与品牌香烟并无太大差别,往往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例如,市场零售约18元一包的“南京炫赫门”仅需5元,一条市场价约450元的“硬中华”只需58元,而且买一送一。

不同寻常的价格背后另有猫腻。这些烟通过“撞脸”大牌,其实与品牌烟并无半点关系。比如,与“南京”牌包装极为相似的香烟实际为“南景”牌;“牡丹”仔细辨别就能看出是“杜丹”;“红塔山”变成了“红火塔山”,其中的“火”字夹在中间几乎看不到……

半月谈记者在其中一家网店以32.64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名称为“正规怀旧牡丹软包333老烟经典”的香烟,页面介绍通篇都是“上海原厂焦油烤制品”“口岸扣押处理烟”,给人一种捡漏的错觉。然而,收到的品牌名称却成了“杜丹”,外包装还标注了“非烟草制品”“不含尼古丁”字样。当半月谈记者质疑商家“挂羊头卖狗肉”时,对方发来一张商品页面截图,其中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主要成分:菊花”。

标注真烟,消费者收到的却是茶烟,正是这些网店的惯用伎俩。有的店铺为逃避平台监管及销售纠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售卖一段时间就下架。即便如此,廉价的茶烟仍然给这些网店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有的销售链接显示卖出超过10万件。一位卖家称:“价格低,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子”。

钻监管空子,藏安全隐患

网上售烟无疑是不允许的。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那茶烟能否在网上售卖呢?

半月谈记者将买来的一支茶烟掰开,里面的细碎状物散落开。仔细闻上去,有一丝茶叶的味道,烟丝的味道并不明显。其外包装上标注的原料为精选茶叶、菊花、薄荷、荷叶、蜂蜜、食用香精,看上去似乎很“健康”。

上述负责人说:“从法律来讲,卷烟的判断标准,是成分中是否含有烟丝。茶烟等仅仅以卷烟外形出现,如不含有烟丝成分,本质上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卷烟,未纳入烟草专卖品的监管范围。”他认为,从购买的茶烟包装看,未注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潜在安全风险。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茶烟并不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内,不属于食品范畴,也无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茶烟产品中不含烟叶,也不属于烟草制品。因此,茶烟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对其进行规范。

在商品宣传页面上,一些网店商家称:“茶烟既可以拆开泡茶喝,也可以当烟抽,非常适合戒烟。”一位拥有10年烟龄的人士在抽了茶烟后说:“有一点点烟的味道,但是不好抽,抽一口有一种烧焦味,甚至有点辣。”

知情人士称,其中的烟味不一定是烟丝。由于常规的烟叶流通有严格的监管,且成本较高,部分廉价茶烟为达到普通香烟的口感,会通过添加药用或者化学尼古丁成分,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此前,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发现,部分茶烟产品被检测出焦油含量高达14.41毫克/支,超国家卷烟标准近1/3。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电子烟“失势”之后,部分商家又极力将茶烟打造成替烟良品的形象,利用人们对茶叶有益健康的固有印象,诱导消费者为茶烟买单。一些茶烟通过加入所谓的水果味,甚至蛊惑未成年人吸食。

“隐秘角落”亟待监管

近年来,全社会控烟力度不断加强,行业规范日趋完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范制售电子烟等举措效果明显。然而,生产、网销茶烟却仍处于野蛮生长状态,成为控烟的隐秘角落。

网络上售卖的茶烟,从生产制造到销售,全链条充满了打擦边球、欺骗、诱导的意味。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对于这类商品应严格管理,不能放任自流。

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茶烟的查处,一般是从维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由于茶烟包装与平常所见卷烟包装一样或高度相似,该包装涉嫌侵犯卷烟商标持有企业的权益。卷烟商标持有企业可以提起商标侵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维护正当法律权益。

同时,茶烟的形态与卷烟无异,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这类情况可以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

在零售环节,网络平台应肩负起责任,对涉嫌侵权、违法商品及时予以下架。

张建枢认为,应从茶烟的监管机制入手,在立法层面尽快明确茶烟能否售卖、监管方式、监管程度等具体问题。在茶烟的定性未得到进一步明确前,可以从宣传角度加强警示。尤其对于未成年人,应把茶烟作为警示教育内容,使其远离烟草伤害。

来源:《半月谈》2022年第13期

声明:本号转载稿件仅供交流学习,所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私信告知,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