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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例电子烟刑事案!(律师办理电子烟刑事案辩点)

受年轻人欢迎的电子烟

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有人打着出售

“上头电子烟”的幌子

贩卖毒品

近日,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市区贩卖一种“上头电子烟”,效果类似毒品“K粉”氯胺酮,极易上瘾。

接报后,侦查员迅速核实该线索,于2023年2月20日在市区某小区一店铺内抓获涉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归某某、梁某某、苏某等人,缴获吸食后的“上头电子烟”烟杆2支、烟弹3个,并循线抓获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上线黄某某。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到案后,对其贩卖“上头电子烟”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抓获涉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嫌疑人。

根据吸食者对该“上头电子烟”的描述,此类“上头电子烟”玩法新颖、隐蔽性强,吸食后具有类似毒品“K粉”氯胺酮的致幻效果,且上瘾性比“K粉”氯胺酮等毒品还大,一般人吸食一次后都会产生依赖心理。

“上头电子烟”。

贩毒分子通过往普通烟油里添加“大麻素”、“K粉”氯胺酮、“Y仔”等毒品的方式,增加其隐蔽性,更易引诱普通人吸食上瘾。吸食该类“上头电子烟”会导致恶心、呕吐、呃逆,使肌肉发生阵挛、肌肉震颤、不自主的肌肉活动等等,过量还会引起水源丧失,造成低血压性休克,危及生命。由于电子烟消费群体大部分是年轻人,此类“上头电子烟”对年轻人身心健康危害极大。

为有效震慑犯罪,杜绝此类“上头电子烟”在钦州市蔓延泛滥,钦南公安分局及时沟通钦南区检察院和钦南区人民法院,快侦快诉。3月15日,黄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2部。

据了解,该案是广西首例成功起诉的贩卖“上头电子烟”案,对当前强化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相关介绍。

“上头电子烟”里除了水、尼古丁和调味剂等普通成分外,还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产生所谓的“上头”感觉就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上头电子烟”比普通电子烟危害更大。

而“上头电子烟“毒品

会比传统毒品

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

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产生不良反应。

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如何谨慎辨别“上头电子烟”?

随着近年来电子烟的兴起

特别是“水果口味”烟弹的推出

吸引了一批青年群体

对电子烟的追捧

普通电子烟。

其中

“上头电子烟”

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

具有强烈的欺骗性

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

以猎奇为由就开始吸食

“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的相关“黑话”。

“上头电子烟”长度约30cm,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如果发现接触到的电子烟,关联上了“上头”“飞行”“快感”等毒品圈黑话,请务必警惕,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普法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将与涉毒划等号,不法分子宣称的“合法上头”不再合法。

合成大麻素被划为毒品。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018年、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连续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以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

不止上瘾还上刑!

请大家提高警惕

避免掉入毒品的陷阱

综合丨广西禁毒、中国禁毒、新华社

来源: 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