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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目的:强化安全性!(电子烟监管目的:强化安全性监管)

蓝洞新消费 今日报道

监管连四月,细则抵万金。

随着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密集发布多项监管文件、细则和指导意见,中国电子烟的监管态势和进程越来越明晰。

《电子烟管理办法》即将于5月1日施行,过渡期延长至9月30日,电子烟强制国标将在10月1日正式施行,各项许可证办事须知、零售布局规划、产品追溯、监督抽查、鉴别检测、包装等细则密集发布,让人有一种白居易《琵琶行》描绘的「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03-11)

《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2022-04-15)

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04-15)

关于电子烟批发企业布局的指导意见(2022-04-15)

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04-15)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2-04-15)

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2022-04-15)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得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资质认定(2022-04-24)

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2022-04-25)

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2022-04-25)

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04-25)

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2022-04-25)

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2022-04-25)

很多人和蓝洞一样,经历了中国电子烟过往三年大发展,也阅尽了无序之痛。

这三年,小烟爆发,资本进场,群雄并起,市场原地拔高楼,电子烟之都誉满天下。

这三年,无序扩张,微商横行,假货通配,行业劣币逐良币,未成年之伤沉渣泛起。

很多人在自嘲:毁灭吧,我累了。何尝不是对当下行业无序发展的一种无奈。

如果把电子烟当做一个游戏,电子烟监管则是要重塑这个游戏的世界观。

从2019年的电子烟网络禁售,再到如今的全链条办证和全路径溯源,都可以看出动态监管的必要性和世界观重塑的专业性。

电子烟首次登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导航,让多少行业人士为之振奋。

其实,身在其中的蓝洞,是真心为监管点个赞,并不是只想做个彩虹屁。

很多人最开始对电子烟监管充满了不理解,认为监管是来争利,认为监管是要让人关门,但如果仔细研读了最近的各种细则和指导文件,你会对电子烟监管产生不一样的认知。

监管背后,其实是要你电子烟行业变强,不是要你电子烟店主的命,也不是要分你产业各环节的钱。

如果是要你命,那就直接一刀切禁止了,何必历时好几年,费劲巴拉的跟你拉扯。

如同电子烟从业者和很多不了解行业的人说的一样,你得多了解行业,这行业发展太快,用以往认知看新事物,可能会因草率作出错误的判断。

对全球负责任的监管来说,同样如此,快速发展的行业更需要动态监管。

那边厢,美国采取先发展再规范的监管,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最后使用PMTA审核来规范市场。

这边厢,英国将电子烟视为改善公共卫生的良药,鼓励吸烟者使用电子烟替烟戒烟,并研究得出电子烟比传统烟草减害95%的结论,甚至要将电子烟纳入国民健康服务。

从电子烟国标的公开说明中也可以看到,国内的相关标准吸收和借鉴了相关国家的过往电子烟监管经验。

大量的信息表明,电子烟监管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个系统而专业的大工程。

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的姚梦在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后,在朋友圈填了一首词,记录了参与中国电子烟监管立法修例的相关感受。

沁园春·立法工作有感

三年磨例,五载疾书,利剑终发。

闻行业内外,朋圈满满,市场上下,总体为夸。

执斧必伐,日中必彗,规范立制呼有加。

非苛厉,设过渡期许,理法共抓。

百年变局催发,唯不忘初心始为佳。

望批发进口,渠道谨予,零售营销,亦不排他。

生产研发,调味禁用,品随新标弃旧裟。

何愿也?唯康健百姓,报效国家。

我得承认,在当时多种细则和指引均未出台的时间点第一次看到这首词时,多少看到了一些电子烟终于被监管的得意和对行业的敌意,但随着电子烟强制国标的正式发布,过渡期的再次明确,以及多项监管细则的出台,现在对电子烟监管的理解又加深了不少。

过渡期延长至9月30日,确实让行业各主体获得了更为从容的准备时间。当时,国内有十余家主流媒体如实报道和记录了行业的困境和呼声,最终,我们也看到了监管部门有温度的过渡期决策。

产品有标准、监管立规矩、行业守规矩。

最近出台的各项细则几乎事无巨细,从产品溯源二维码平台,到电子烟产品包装、产品检验检测和抽检,再到办证须知,涵盖所有环节指引。

如果说这是微观层面的监管,我们不妨再从宏观层面来理解国家对电子烟产业的监管。

我们从昨天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里找答案。

政策目标第一条:电子烟产业依法纳入监管,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实现总量管理下的供需平衡,落实国家烟草控制有关要求,使人民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电子烟产业发展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用通俗的话来说,正规电子烟经营者痛恨的市场乱象会得到解决,微商、串货、乱价、假货、通配等问题都将得到有效遏制。

店主们向代理商订了货拿不到货,或者要高价拿货,或者被微商大仓抢走了热门货,让大家厌恶的批发商环节这不是就会消失了吗?

所谓的乱之根源,利字为先。以后批发环节归国有中烟管控,不再如传统代理商那样唯利是图,随意破坏市场体系。

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与民争利,如果将市场乱象消除,零售端得到良性发展,从市场经济来说,从批发环节有合理利润空间本无可厚非。

纳入监管后,给国家交税就更是理所应当了。

乱象消失,店主合规经营,产品质量有保证,微商不再低价抢用户,大家各守自己门前一亩三分地,虽不会暴富,但赚得心安。

很多人担心以后毛利会变少,其实大可不必。

第二十五条明确说了,产业链各环节经营利润应处于合理区间。何谓合理区间,那肯定不会让各主体入不敷出,最终倒闭。

我们认为,这还会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市场需要边摸索边看,同样,监管也需要边走边看,大家完全不用担心,但降低期望是必要的。

蓝洞对第八章描述的电子烟技术创新颇为激动。原文摘录:

第三十五条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上下游产业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防止以“伪科学”或技术创新为名,违背、规避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相关监管规范。

第三十六条  引导企业把握全球电子烟发展趋势,跟踪前沿技术,以严格规范为前提,以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推动从原料、材料、病理、减害等方面开展基础理论、应用技术以及安全风险评价等研究工作,不断夯实技术和知识支撑体系。加强雾化器技术、烟碱技术、成品组装技术等技术攻关,不断提升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降低产品危害性。

第三十七条  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开展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烟弹、烟具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智能化监控。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进行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整合现有制造资源,利用云和大数据等技术,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第三十八条  推进电子烟产业绿色化,降低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落实绿色企业和产品的评价体系和认证标准,推动先进绿色技术研发与应用。完善废弃烟弹、烟具回收和再利用体系,规范烟弹、烟具回收处理流程。推动清洁绿色能源利用与传统能源循环利用。

如蓝洞此前一直说的一句话,所有问题的答案其实早就写在书里面了。

中国电子烟未来的发展,从这一章节可以看出监管的背后其实是要产业变强升级,鼓励科研和技术研发,加强对减害和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产学研用协同,既鼓励企业的实战经营,也鼓励学院的理论支撑。

格局打开,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中国电子烟游戏世界观的重塑,需要每一个参与者的努力。

在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其实我们也看到了品牌主动进行提前合规,以及店主主动删除或者停止朋友圈广告发布。

截至4月23日,国内多达11家知名电子烟品牌已公开发布解除专卖店排他限制,涉及数万店主均可进行多品牌进货经营,以满足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关于排他性经营销售电子烟不予发放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蓝洞此前曾呼吁电子烟品牌尽快取消专卖店限制,退还店主保证金,早日完成非排他合规,得到了众多电子烟品牌的积极回应。

4月11日:徕米宣布即日起取消专卖店限制

4月11日:铂岚宣布即日起取消专卖店限制

4月20日:YOOZ柚子宣布取消专卖店排他性经营限制

4月21日:魔笛客服:专卖店排他性已取消

4月21日:JVE非我电子烟宣布取消专卖店排他性政策

4月21日:小野电子烟:取消专卖店排他性经营限制,

4月22日:喜雾取消专卖店排他限制

4月22日:福禄取消专卖店排他限制

4月22日:MYX觅取消专卖店排他限制

4月22日:唯它宣布取消专卖店排他式经营管控

4月23日:ZIPPO VAZO宣布取消专卖店排他式经营管控

同时,为减少过渡期市场上非国标产品过多的情况,YOOZ、小野和魔笛等品牌公开宣布将在5月1日大量减少水果味烟弹生产,减轻店主压力,并逐渐减少市场上的非国标产品和烟草口味以外的产品。

虽然监管部门给出的过渡期内指引是可以正常生产经营,但不少品牌选择了主动提前合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一方面,不赚最后一个铜板。另一方面,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满足各种许可证的合规要求,申请准入,方能长远发展。

4月19日,蓝洞发现,多省市出台的电子烟零售网点规划布局里部分县区仅有一张许可证,出于对市场竞争和用户选择的考虑,蓝洞发文建议,部分县区不应只规划1张电子烟零售许可证,市场需竞争用户能选择,我们希望还未生效的有上述情况的省市和还未发布具体数量分布的省市可以充分考虑以上建议。

目前已经公布具体布局数量的山西、湖北、内蒙古、青海、河北、甘肃、湖南、广西存在县城仅有一张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情况。

海南、江苏、辽宁、大连市、吉林、安徽、四川、云南、宁夏不存在上述情况,最小单元行政区域均保证最少2张零售许可证。

尤其点赞云南和宁夏,即便许可证总数在全国占比不高,但依然保证了有证的县至少有2张零售许可证。

我们为此进行的呼吁,不为所谓的店铺生意如何,不问电子烟在当地的前景如何,只为体现监管之下的基本公平和市场竞争。

只有一张许可证,商家过少不利于开展市场竞争,同时导致用户丧失选择权,只有一张许可证可能会造成权力寻租,而且许可证数量上限确定了堵住后续进场者的入场资格。

蓝洞也已经在各省市有效征求意见稿期内向以上存在此情况和还未发布的省市提交了相关建议。

目前各地都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当地用户可以报名参加当地的规划听证会,也可以发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公众的权利,应当认真对待并提出建议。

尽人事,听天命。

此外,蓝洞近期陆续接到各地店主反馈,有当地烟草局上门通知5月1日后将下架水果味产品,或者不允许再进货只允许消耗库存,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线下灯箱广告违规为由对店主进行处罚。

我们认为,既然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了各经营主体可以在过渡期内可以进行正常生产经营,那么各地的执法就不应该随意扩大理解和任意过度执法。

守规矩,既是指电子烟店主应守规矩经营,也是指相关具体地方执法部门应守规矩执法。

过渡期之前既存的市场主体可以在过渡期内自主决定经营,这是他们享有的官方给予的豁免权利,不应该被随意扩大化的过度执法剥夺。

愿大家都能顺利过渡到电子烟的监管新时代,无论是你的店铺,还是你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