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销的消亡(统销的意义)
自由买卖,来之不易。
小时候,什么东西买卖都要凭票,凭证。我前面有文章说起过那时的尴尬。生活生产资料都由供销社供给。农民生产的粮,棉,麻等都由政府统一收购,不准私下交易,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我们这里盛产蚕茧,晒红烟,杭白菊等,丰收了,统一交售供销社。当时县丝绸公司生产的红梅牌生丝畅销海内外。
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蓬勃兴起,商品经济象洪水一样冲开统购统销这个闸门。东西多起来了,有钱能买到东西了。也能悄悄的自己卖东西了,上边知道了,后果不是很严重了。
先是有人听说杭州西湖边菊花能卖好价钱。于是三五成群骑自行车上杭城,五六十公里路远,一百斤,二百斤的菊花装在自行车上,沿途还要躲避专门针对去杭州卖菊花的检查,查实重则没收,轻则罚款。但为了多卖钱,那怕再苦再累再危险也要去。虽然只卖了五六元一斤,但比供销社的一元零八,好了几倍。
头墙门有个比我大几岁的小伙子,学的泥水匠,已经出山,师傅看了他好,把自己的女儿给了他。这年准备结婚了,听得菊花杭州能买好价钱,骑自行车去了杭州,卖了好价钱。回来后决心再次去。这次去为了躲检查,车子骑了快了点,与汽车相撞,还好命不丢,落下半身不遂了,可惜了这个小伙子。现在在养老院里。
这年以后,有私人悄悄的开始收购菊花了,但还是怕检查,所以买熟面孔,陌生人不收购。
自由买卖的门已经打开,再想关上己不可能。现在收购菊花,蚕茧的个体户遍地开花。
四通八达的公路,昼夜不息的汽车,装载着全国各地的的物资奔向目的地,这在统购统销的年代,不可想象,
都是过去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