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人 民警惊恐
孩童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几乎每个小孩子都会幻想有鬼怪的存在,而鬼怪出现的地方,自然就是那些犄角旮旯里,门后、床下,鬼怪无处不在。
其实,床下有鬼的故事在我国并不罕见,宋朝时期就有床下鬼怪的民间故事了,一般人听罢,笑笑也就过去了,然而,当人们真的发现床下有“鬼”的时候,或许就笑不出来了。
2021年,上海市的一位男子就在下床找烟的时候,突然发现床下藏了一个“鬼”,仔细一看,这个“鬼”实际上却是个人,但这反而更让人害怕了。
警察赶到现场以后,掀起床板一看,竟然都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到底床板下面藏着一个什么人,竟能让见多识广的警察们吓一大跳?
床下有“鬼”
事情发生在2021年,上海市的两位待业青年来到了一所居民楼中,两个年轻人是受朋友之托,前来照顾家里的宠物的。
两位青年一个姓潘,一个姓朱,是相识多年的好友,而房子的主人姓唐,与两人的关系非常好,所以才会在自己出游时,叫来小潘小朱前来照看。
小潘和小朱进到房间以后,发现一共有三个房间,其中两个房间都有床,另一个房间里只有空空的床板和床垫,两人都选择了有床的房间居住。
一开始,小潘小朱打算住一两天就走,但是唐某一直说自己玩得正开心,要过几天再回来,只是时不时要通过视频通话,看看家里的小狗。
小潘小朱独守空房,百无聊赖,只能默默抽起了香烟,两人都是烟民,一旦抽起烟来就会没完没了,小潘的香烟很快就抽完了。
于是,小潘便向小朱借烟,可小朱眼见小潘的抽烟速度太快,自己的烟很快会被“洗劫一空”,就把自己的烟藏了起来。
“你想抽烟就自己去找,我身上可是一根都没有了”。
小潘的烟瘾正在兴头上,立刻就在屋子里开始寻找,可找了一大圈,依然没有找到香烟的踪迹。
眼见居住的房间都找过了,客厅也仔仔细细找过,只剩下那个单有床板和床垫的房间没进去了,小潘顾不了那么多,推门就进去寻找。
搜寻无果以后,小潘把目光投向了床下的黑暗里,小潘趴下身子开始往床下张望,却只看到一个人型的黑影,非常模糊。
小潘大着胆子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走近了往床下照去,一照不要紧,小潘发现床下竟然藏着一个人!
这可吓坏了小潘,大叫一声就跑出了屋外,小朱对此非常疑惑,便如法炮制的往床下张望,结果也是被吓了一跳,连忙跑了出去。
小潘小朱都被床下藏着的人吓坏了,站在屋外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要报案。
“喂,警察同志吗,我要报案,我床下面藏着一个人!”
验明尸体的真身
接到报案以后,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一眼就看到站在屋外,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小朱小潘。
听过两人的讲述,警察们也是冷汗直流,毕竟两人的讲述实在是太过诡异了,在小朱小潘的带领下,警察们来到了藏人的床前。
一进到房间之内,警察们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腐臭味,可小朱小潘却表示自己住了这么久,从来没闻到什么怪味。
本着唯物主义的精神,警察直接掀开了藏人的床板,结果同样是被吓了一跳。
只见床板之下,藏有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男尸。
由于现场的情况实在是有些恐怖,几个年轻一点的警察当即就被吓坏了,捂着嘴巴就要跑出去呕吐。
相较而言,还是在场的法医见多识广,立刻就对腐尸展开尸检工作,结果确定尸体的死亡原因是脖子上的勒痕所致,死亡时间在30天以上。
根据小朱小潘的讲述,自从他俩几周之前入住,这个房间就再也没有人进来过了,所以,警方判断,尸体应该是早就被藏进床下的。
面对死者的身份,小朱小潘表示都没有见过这个人,而且也从没听过唐某说起过,如今唐某在外旅游,是否就是他杀人藏尸,随后找来小朱小潘替罪呢。
至于小朱小潘没有闻到尸体腐臭味的原因,警方估计是已经形成了嗅觉适应,当然,两人也不能排除嫌疑,只不过警方还是更加怀疑房子的主人,在外旅游的唐某。
正当警方对死者的身份发愁时,有关唐某的线索自己就找上了门,有位徐姓男子报案,声称唐某欠钱不还。
据徐姓男子讲述,唐某经常找自己借钱,时不时会还一点,可这一次唐某却一直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他便上门追债。
唐某面对徐某的追债,只给了他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卡,说自己很快就会把钱打到卡上,随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警察接过身份证一看,发现身份证上的人,就是床下藏着的尸体,看来唐某的作案嫌疑很大,他和死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难逃法网的犯罪分子
根据身份证显示,死者姓余,自从与老婆离婚以后,就一直独自生活,难怪一直没有人发现余某失踪的事情。
警方通过对小区附近商户的走访,获悉余某之前确实在一家旅店有过入住记录,而退房的时候,却是唐某手持余某的身份证,把房间退掉了。
一切的线索统统都指向了在外游玩的唐某,警方立刻联系了唐某出游地的警察局,请求协同办案,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唐某已经在当地被警方逮捕了。
前几日,当地警方接到了一起报案,一位女子说自己的项链被男朋友偷走,而她的男朋友正是唐某。
得到唐某已经被逮捕的消息以后,上海警方非常开心,立刻就异地提审唐某,唐某这才把自己杀害余某的情况和盘托出。
原来,余某严格意义上来讲,和唐某应该是兄弟关系,唐某的女儿有一个干爹,而余某则是这位干爹的亲生儿子,两人之间不能说一点关系没有。
干爹临终之时,把唐某女儿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也就是说,唐某的女儿和余某共同拥有一处房产。
余某当时就住在房子里,可唐某却突然带着女儿闯了进来,说自己和女儿要住进这套房子,两人最终商议,唐某付给余某50万元,余某就会放弃房子的所有权。
一开始,余某为了不跟唐某父女住在一起,就搬到了附近的旅馆入住,等着唐某给钱,可唐某一直推脱,两人之间经常发生争吵。
案发那一天,余某主动找上了门,声称如果唐某再不给钱,他就要搬进房子里住了,唐某被逼急了,竟然直接勒死了余某。
杀人之后,唐某也非常害怕,于是便想要掩人耳目,把余某的尸体藏进了床下。
之后他再叫来小朱小潘入住,自己则直接跑路,每天视频说是看看宠物,实际上就是看看尸体有没有被发现。
最后,唐某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逮捕,等待法院的判决。
以案谈法:故意杀人罪
不得不说,唐某杀人藏尸床下的行为,实在是有点恐怖,警察们看到床下藏有尸体都吓了一跳,更不要说是普通人了,足以见得唐某手段之恶劣。
唐某故意杀害余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根据唐某犯罪的情况来看,他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有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人会说,唐某故意杀人的手段极其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小,更不要提他杀人藏尸,出逃在外还犯下盗窃罪的行为了,为什么不能判决唐某死刑呢。
实际上,上述说法是明显偏激的,我国《刑法》对于死刑的判罚是极其慎重的,唐某杀害余某的行为,属于经济纠纷引发的民间矛盾,这种杀人情况,一般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死刑的判罚,绝不能只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是要多方面考虑,对于经济纠纷所引发的故意杀人,法律虽然会从严处罚,可对死刑的判罚是非常慎重的。
按照唐某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来说,最高也不会被给予死刑的惩罚,不过倒也不至于会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罚应该是较为合适的。
另外,关于唐某的判罚,还有一些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唐某是被余某逼急了才动手杀人,应当被认为是激情杀人,可以获得从轻的判罚。
然而,这种说法和之前要求死刑的判罚一样,都是非常极端的说法,关于激情杀人的定义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一条规定:
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纵观本案,余某并未造成唐某的情绪强烈波动,只能说是催促唐某还钱,完全够不上有严重过错,唐某是临时起意杀死余某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就因为催债催的紧,就动手杀掉债主,那么还要法律做什么呢,所以唐某的行为完全不能算是激情杀人,无法获得法律的轻判。
总的来说,唐某的杀人行为是一时兴起,属于经济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手段倒是非常残忍,相信法院一定能给予唐某合适的判罚。
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极端的看待事物,很多东西,就是需要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