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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检察长同审 非法经营公开审理

湖南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邱某、被告人刘某到庭。”5月7日上午9时30分,芦淞区人民法院院长高建明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武夷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该案系一起非法经营案件。2007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邱某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从被 告人刘某(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处购进各种口味的电子卷烟,从深圳潘某处购入阿里郎、雪茄、芙蓉王等国内外品牌普通香烟,然后通过网络平台加价销售牟利,经营金额共计28万元余元。被告人刘某非法经营金额共计13万余元。

鉴于案件证据复杂,涉案金额较大,庭审持续4个多小时后,审判长高建明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

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芦淞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相关规定,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庭审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今年以来,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6件,对比去年同期增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