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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警方破获超市香烟盗窃案(宝鸡警方破获超市香烟盗窃案视频)

担心错过作案时间,嫌疑人李某每次作案前都要特意定好闹钟提醒自己;由于香烟便于出手非法获利,嫌疑人李某便把礼品回收店作为自己销赃的“主渠道”。日前,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西宝路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将专门盗窃超市和沿街店铺香烟的入室盗窃嫌疑人李某抓获,破获案件10余起,涉案价值万余元。

作案前定闹钟成为“规定动作”

3月17日凌晨3时许,渭滨分局西宝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青年男子在某超市附近徘徊,行迹十分可疑。接到报警后,西宝路派出所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布控侦查。民警赶到现场不远处进行暗中观察,果然看见一名男子在超市门口东张西望。民警蹲守十多分钟后,借着路灯发现这名男子来到路边的一棵树下,从树下一个蛇皮袋中取出一把剪线钳,然后快速走到超市门口。这名男子用剪线钳剪断超市门上的一把锁子后,身手敏捷地进入超市。眼看抓捕时机已到,蹲守的民警立即赶到超市封堵出口,然后成功将正在盗窃超市香烟的青年男子抓获。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这名青年男子对自己入室盗窃超市香烟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查证后了解到,这名嫌疑人姓李,并不是初次作案,而是一名“资深”窃贼,2008年因为盗窃被渭滨区人民法院判了10年,2015年因为盗窃被渭滨区人民法院判了11个月。

随着讯问的逐渐深入,民警发现了一个颇有依据性的细节,那就是每次在实施盗窃作案前,李某都要先定好闹钟,以防备耽误自己选择的作案“良机”。与以往一样,这次李某同样也是让闹钟把自己叫醒,但却被警方抓个正着。据李某交代,3月14日、3月15日晚上23点以后,李某就在党家村一带闲转,看到门上用明锁的超市,就知道里面没人。3月16日李某睡了一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为了防止误了作案“良机”,李某早早定好闹钟。3月17日凌晨3点左右,闹钟正点响起,李某直奔踩好点的超市而去。让李某没想到的是,自己刚刚得手就被警方抓获。

礼品回收店成为销赃“专供渠道”

经过警方审讯,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流窜岐山县蔡家坡、陈仓区、渭滨区等地,十余次进入超市和沿街店铺,疯狂盗窃香烟的作案事实。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民警发现,李某每次盗窃超市和沿街店铺,大都把香烟作为唯一盗窃目标。按照李某的说法,自己之所以专门盗窃香烟,一是因为香烟便于出手,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香烟便于在礼品回收店销赃。李某供述,第一次作案是在今年二月份,2月14日,他坐车在陈仓区虢镇转了两天,发现一家超市门从外面锁着,于是判断里面肯定没人看守。天亮后,李某在五金店买了一把作案的剪钳。凌晨3点,在闹钟的提醒下,李某来到那家超市,剪断防护栏,进入超市盗走香烟18条,价值近2000元。

作案得手后,李某提着香烟一直等到天亮才搭车返回宝鸡市区。在一家“回收烟酒”的小店打探销路,没想到店家不由分说,爽快地答应了李某。李某按照对方提出的收购价格销掉赃物方,非法获利1480元钱。

第一次“买卖”成功后,李某发现自己似乎找到了来钱的“捷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2月22日,李某在岐山县蔡家坡镇用了两天时间踩点,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在蔡家坡火车站附近一个沿街店铺里盗走10条美猴王香烟。天亮后李某返回宝鸡,又一次将香烟卖给了那个“回收烟酒”的小店。

后顾无忧的销赃渠道打开后,促使李某日后的作案变得越来越“起劲”,屡屡作案,不得停歇,直至被公安干警抓获。(孙力 李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