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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商行违规售卖烟草被罚款(违规售卖烟草怎么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叶锦和烟酒商行,该商行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141号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068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自2023年3月上旬起,当事人擅自在其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黎岗豸下村自编12号之二的经营场所内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第4页共5页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从轻处以罚款68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叶锦和烟酒商行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92440605MA7KJ4256X法定代表人叶**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50****4516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4公示截止期2026-05-04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