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警方查获10万卷烟(澄江警方查获假卷烟)
近日,华宁县公安局与县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在红塔区高新区一临街商铺内查获16个品种共计224条卷烟,涉案卷烟价值10.19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普某某。
1月6日,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玉溪市红塔区高新区一临街商铺内存贮卷烟,华宁县公安局与县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在商铺内查获普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收购后存放在此处的16个品种,包括玉溪(中支境界)、大重九(细支)、玉溪(初心)等224条卷烟,经鉴定所有卷烟为真品卷烟,价值1019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将该案移交至华宁县公安局侦办。目前,华宁县公安局已经对普某某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