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可割发代首(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割发)
《三国演义》里这么个情节,曹操发兵宛城时,恰逢一处麦田成熟,于是他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
我估计这句话被曹军宣传部门印成传单到处分发了,据说当地老百姓对此举感恩戴德,无不欢喜称颂,甚至叩首表示恭敬。
部队行军自然是小心翼翼,特别是骑马的,万一畜生不听话,踩踏了红线,可就变成红马了,自己也要跟着赔了性命。
突然,一只小鸟飞过来,估计这是一只势力鸟,它直冲着曹操扑来,想一瞻枭雄之英姿。
曹操的马就有点懵了,照理说它历经枪林弹雨,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可竟然被一只小鸟吓坏了,还以为是敌军的新式武器,驮着曹操就来了个紧急避让。
说巧不巧,这匹混马正好跑到了麦田里,胡乱践踏了一番。
郭嘉看在眼里,他掐指一算,损坏麦田面积达数十平方米之多,预计麦子损失15斤左右。
他赶紧拿出随身携带的法律书籍,看有什么补救方法。
再说曹操,他脸都白了(本来就白),愣了足足有一根烟的工夫,然后定了定神,赶紧把主簿叫来:
“吾马惊吓踩踏麦田,请议罪。”
主簿一听傻了,这种事咱也没经历过,哪有员工给老板处罚的,吓得哆哆嗦嗦颤颤巍巍地说:
“丞相岂可议罪?”
曹操眉头一皱,大手一挥,收回来时顺势捋了捋胡子,说道:
“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
说完,拿起腰间佩剑就往脖子上抹,虽然剑还未出鞘,但看那气势,似乎去意已决。
众人大惊,跑上去拉住曹操的胳膊,没费什么力就把剑夺了下来。
郭嘉急忙上前,成下跪之势,大声喊道:
“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
曹操会意一笑,心里很是欣慰,果然没看错郭嘉,关键时候还是得靠他啊。
他想着当年荀彧将郭嘉推荐给自己的时候,两人共论天下大事,他就认定郭嘉是辅助自己成就大业的人。
他默默念道:“He is my MR. Right.”
沉吟良久,曹操忽然眼前一亮,说道:
“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
只见曹操又从旁人手中抽出佩剑,用很帅的姿势甩了甩脑袋,缓缓举起手捋出一缕头发,用剑割了下来,恶狠狠地掷于地上。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吾割发权代首。”
众人皆鼓掌欢呼,他们都为曹操的智谋和勇气感到钦佩。
曹操派人捡起头发传示三军:
“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据说当时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可见曹军的素质确实很高,曹操严于律己的事迹广泛流传。
有杠精可能要说了,本来要砍头的大罪,现在却只是剪个头发,实在是太容易了。
甚至一贯偏心的作者罗贯中,在小说中还专门引用了一首诗:
“十万貔貅十万心,一人号令众难禁。
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
要知道,古人奉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轻易不能损毁,否则便是不孝。
曹操身为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顶着被人骂不孝的罪名,为国家事业拒绝砍头,真所谓难能可贵。
不管怎么地,反正要曹操自杀是万万不能的,老百姓首先就坚决不同意,应该,可能,也许吧。
别说杀人,就算杀其马都是不可能的,不然攒着的劲往谁的屁股上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