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烟索赔500元,教你维权!(假烟赔偿法律法规)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有个东西比老鼠还可恨
那就是假烟!
抽烟有害身体健康大家都知道
但要是抽到假烟
那就更伤身体了
假烟的焦油量超标
会诱发各种癌症、心肺、脑血管等疾病
那么买到假烟怎么办呢?
今天的“消费维权小课堂”就和督督一起来学习吧
案例简介
2018年5月27日,曾先生在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刘海副食店买了一包黄鹤楼烟,价格40元,随后抽了几口就发现和以前买的不一样,心中有所怀疑。
5月28日上午,曾先生和他一位朋友到南漳修车,又刻意到刘海副食店买了一包同样的烟,当场让朋友抽,朋友也认为烟有问题。曾先生遂向刘海的妻子提出了疑问,刘海的妻子一口否定,说烟是南漳烟草公司开车送来的,不可能是假烟,双方争执不下。刘海的妻子只好打电话让正在外办事的刘海回来,刘海回来后一看,也说这烟确实是假烟,同意退回80元烟款。
但是
曾先生不同意只退回80元烟款
要求对方有所赔偿
双方僵持无果
对此曾先生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请求维权
来看看这件事的处理结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立即通知了经营者,刘海夫妻俩来到消委办公室,执法人员向他们询问了经过,证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夫妻俩坚持只退80元烟款,执法人员给他们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并让其亲自阅读。经过半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是刘海退回80元烟款;二是刘海赔偿曾某现金500元。双方满意,再无异议。
曾先生这件消费维权案例
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
哪些法律条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中,经营者刘海自己承认提供给消费者曾某的两包黄鹤楼确属假烟。退还本金80元理所应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烟款的三倍,仅240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消费者要求也属合情合理。
督督提醒消费者
要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香烟。当买到疑似假烟时,保留证据,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维权投诉,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督督还是要啰嗦一句
吸烟有害健康,最好不要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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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督督
校对丨曾丹
合作运营|湖北汉联创运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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