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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共场所不设禁烟标志将被处罚


鞍山开始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有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醒目位置设有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将成为检查内容。

本报讯 实习生贾志强 记者刁巧云报道宾馆床单被罩要一人一换,且必须消毒。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必须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近期,鞍山市卫生监督所开始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昨日,检查人员来到千山附近的两家温泉假日酒店,检查了酒店客房用品是否按要求更换,消毒间是否正常运转,并现场抽取游泳池水,进一步化验水质。这只是明查的一组,卫生监督所同时派出4个检查小组,在全市公共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卫生情况。

歌舞厅,美容美发厅,游艺厅,洗浴中心,宾馆等公共场所是此次检查的重点单位。公路沿线,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周边,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是重点检查区域。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将持续到本月末,主要检查内容为:公共场所有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悬照经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体检,培训证明;是否在醒目位置设有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无设置自动售烟机;有无专用密闭消毒间及清洗,消毒设施;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 /

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共场所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2507120,641049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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