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区吸烟不听劝阻最高可罚200元
中国吸烟网讯:天津新规,从5月31日起,如果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而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2012年3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自2012年5月31日起施行。 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15日召开的实施《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上获悉,即将实行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4类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将全面禁止吸烟:一是托幼机构,少年宫,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等场所的室内外区域;二是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三是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四是公共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区,比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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