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烟范围再次扩大
中国戒烟网讯 据香港方面消息,香港《2010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香港禁烟范围将从2010年12月1日起,扩展至129个露天公共运输设施交汇处,以及另外两个有盖公共运输设施交汇处。香港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扩大禁烟范围,旨在进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祸害。
据香港媒体报道,有关公共运输设施交汇处已设置禁烟标记及禁烟区图则,控烟办公室也经已展开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措施的认知,以遵守有关法例。
香港公共运输交汇处的禁烟措施分阶段推行,此前有54个室内和48个有盖公共运输设施分别由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9月1日开始禁烟。根据香港《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执法人员有权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1500元港元。
香港卫生署控烟办主任何理明表示,因为巴士站始终人流多,为“煲烟一族”聚脚点,每年有十多宗票控个案,继公共交汇处后,下一步将研究将更多公共空间,场所列为禁烟区,巴士分站为其中一个考虑,若日后纳为禁烟范围,相信有助减少烟民“煲烟”。
何理明说,禁烟需多管齐下,不能单靠执法,控烟办正考虑参考海外控烟经验人才流动,如新加坡规定建筑物出入口5米范围内禁烟;欧美的场所管理人须为场内有人违例吸烟负上法律责任,澳大利亚准备立法强制烟包的包装等。他同时表示,加烟税也是有力的控烟措施之一,香港烟税仍有上调的空间,有待港府食物及卫生局研究。
据悉,香港此前已在禁烟范围边界画上白线识别标志,以及在灯柱,栏杆挂上标示和横幅,并派“无烟大使”在实施前后两星期到场宣传。何理明强调,若有违例者,控烟督察将实时票控,不会发出警告或劝喻。
今年初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香港市民均支持公交总站推行禁烟,接近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认为在已实施禁烟的公交总站所受到二手烟的危害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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