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严把烟草之门,守护健康之路)
烟草,是今日世界上最让人质疑、最让人纠结的“物质之一”。光是在天津这座城市,每年就有上万人因烟草而早早离去,可谓是数不胜数。因此,为了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类健康,于2021年3月1日国家级《控制吸烟条例》在天津地区正式实施。
作为对违规吸烟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新的条例不仅将吸烟行为加以限制,还对烟草销售进行了管束,并规定了一系列的惩罚措施,以致使条例相关内容更清晰明了、执行更严格、约束更全面。
首先,让我们来关注条例有哪些主要规定,以及执行执法的标准。
一、烟草销售限制
1、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任何烟草制品或电子烟产品。
2、严禁在学校、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内、禁烟场所周围2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
3、烟草专卖场所、酒吧、和乐活动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的吸烟室外,公共场所应设置烟草制品史观、徽标、宣传画等的禁烟标识。
二、吸烟禁区规定
1、禁止在禁烟场所内吸烟。
2、室内公共场所的禁烟区域面积应不低于建筑物室内总面积的50%。
3、室外举行的群众性活动禁止吸烟,比如:体育比赛、电影放映活动、展览展示等。
三、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
1、独自吸烟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0元以下。
2、在禁烟场所吸烟,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000元以下。
3、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制止烟草销售和吸烟,可根据情节重重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
4、违反烟草销售限制规定出售烟草制品或电子烟产品给未成年人,可根据情节重重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5、一旦发现商店或单位销售假冒产品,或者销售未经证件管控的烟草制品,可根据情节重重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
尽管实施新的《控制吸烟条例》已经过去2个多月,但天津市内仍有部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执法教育同样应如此引人注意。
一旦违规行为被发现,执法部门将采取“普法劝导”为主、公开曝光和处罚为辅的连锁管理办法,以完善当前市民普遍存在的“烟瘾”。
总的来说,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对于烟民和非烟民来说,都是一个喜信。我们希望通过多方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健康的生活观念,弘扬文明的达叔精神。并且,摒弃烟草制品,珍爱自己的人生,拥抱美好的未来!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严把烟草之门,守护健康之路):等您坐沙发呢!